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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工程学会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中国农业工程学会 发布日期:2017-09-11

   农工学发〔201736

各位理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工程学会,各分支机构,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755号)(附件1),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推荐的机构

我学会所属分支机构及各地方学会、理事、会员单位均可以推荐本机构学者为候选人,被推荐的人选必须是中国农业工程学会会员。

二、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71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211日及以后出生)。

三、推荐名额

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我会推荐名额为2名。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欠发达地区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五)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电子材料包括《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2)和有关附件材料。

请各推荐单位于2017924日前(含)将候选人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huangyingcsae@126.com)。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书面材料包括:

1.《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原件一份。

2.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3.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请各推荐单位于2017924日前(含)将候选人书面材料报送至中国农业工程学会秘书处。谢绝候选人本人报送材料。

中国农业工程学会秘书处

   址:100125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41502

联 系 人:黄  莺   秦京光

联系电话:010-59197098

电子邮件:huangyingcsae@126.com

附件:1.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2.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中国农业工程学会

                                      201798

文档下载:附件1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doc
文档下载:附件2 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docx <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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